关于上报课程考核形式的通知
各系、部(院):
根据《徐州医学院考务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三条“提倡进行考核方法改革,应尽可能根据课程的特点采取科学、高效的考核方法”。请各系、部(院)将教研室的考核形式在3月3日前交教务处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